记者在1月14日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
会议强调,要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
据了解,我国于2002年首次举办国家司法考试,它将“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最高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资格考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三种考试合而为一。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保证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素质,加强法律职业人员管理、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法律职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大进步。
相关链接:
32岁妈妈哺乳期零基础备战司法考试 成全省状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