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5日消息(记者陈敬儒)1月14日上午,在海口高铁东站国际商业广场的工地上,焊接工姜芝万正和他的爱人商定,18日领取工资后第二天就回家过年。市人社局透露,自去年起,我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共有224个项目实行了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让数万农民工每月顺利地领到自己的血汗钱。
多个项目按月发放工资
14日上午,海口上空飘着毛毛细雨,但在海口高铁东站国际商业广场的工地上,依然是一片热火朝天。焊接工姜芝万正在认真地焊接着几块钢板,再过几天领取完12月份的工资后,他就要和老婆孩子一起回重庆过年了。姜芝万说,他们这个工地是实行按月发放工资制度,每月18日前发放,从没出现拖欠工资现象。在一闪一闪的火花照射下,姜芝万脸上的微笑更加灿烂。
对于农民工而言,最担心的就是工资被拖欠,一年到头流汗又流泪。特别是春节前,欠薪曾让无数的农民工无可奈何。所以姜芝万说,他们这个工地上的工人都是幸运的。
东站国际商业广场项目一标项目部负责人介绍,该工地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由项目部劳务公司每月25日将本月每个施工班组人员工资造册上报海南五建审核,海南五建收到上报的工资表后,在4至7个工作日审核后将工资划拨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次月的18日将工资发放给每个施工班组人员。
2016年,我市加大抓好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办理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197笔、金额12947.46万元;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月发放制度,共有224个项目的承建双方落实并备案;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制度,全市共有291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落实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制度,全市共有在建项目333家企业的36839名农民工实行了实名制。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地减少了欠薪事件的发生。
让工资按月发放成常态
按《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善、违法分包工程、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包等原因,导致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足额地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手中,工资半年一结或一年一结,按月发放工资却成了一种“不正常”现象。
省委党校教授唐镇乐认为,建筑企业之所以出现欠薪频出,主要原因就是企业违规成本太低、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他建议,对不按时发放工资的建筑企业,要下手狠、整治严、动真格、下猛药,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成为一种常态。
市人社局劳动保监处负责人也建议,要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就要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分包行为,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要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涉嫌恶意欠薪罪的用人单位,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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