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获悉,当地一名男子非法持有多支自制枪支,被其亲属举报。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25日,瑞丽市公安局混板边防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被告人岩某家进行搜查。当场从其卧室床垫下查获两把枪支,在仓库墙壁的铁钩处查获一把枪支,在仓库的地面上查获枪支的零部件及700发射钉弹、23发铅头弹、28发钢珠弹、1发猎枪弹。
经鉴定,查获的枪支是自制枪支,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发射。查获的枪支部件能够成枪支,是自制枪支,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发射;查获的疑似猎枪弹是自制猎枪弹。
法院认为,被告人岩某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且情节严重。鉴于被告人岩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查获的3支自制枪支等予以没收。(王艳龙)
相关链接:
云南启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试点工作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