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正在召开的湖北省两会上获悉,湖北检察机关强力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6年累计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32人。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透露,2016年,湖北检察机关主动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先后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案件465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70件;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含厅局级以上32人。
去年,湖北检察机关还依法同步介入90起事故调查,对56名责任人立案侦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查办征地拆迁、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58人,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湖北检察机关还坚持办案力度与效果相统一,着力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等界限,促进形成允许试错、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湖北检察机关累计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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