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8日消息(记者刘杰)2017年1月1日,《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明确禁止珊瑚礁、砗磲收购、加工、销售、利用、携带、寄递等行为。18日,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在册登记的珊瑚礁和砗磲加工点160家、销售点829家已全部下架退市,特别是海南省最大的砗磲加工、批发及零售集散地——琼海市潭门镇已基本实现下架退市。
据悉,截至1月12日,除长期处于停业状态的118家外,海南工商已约谈销售点711家,制作约谈记录711份,下达整改通知书187份,停止加工点作业160家,下架退市销售点711家,下架珊瑚礁、砗磲制品3905件。
“我们已要求淘宝等第三方平台及时清理销售砗磲的网店,责令下架砗磲产品。”琼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室主任冯旭日说。在对实体店检查下架的同时,琼海市工商局已对88家所在地是“琼海”的网店进行了行政约谈,并督促淘宝等第三方平台履行网络交易平台审核义务,禁止砗磲、玳瑁、红珊瑚、四大名螺等商品上架宣传、销售。
“我们商会坚决执行《规定》的要求,整个潭门镇的商户都已经把珊瑚礁和砗磲下架退市了。”琼海市潭门商会会长、海南省砗磲协会常务副会长符永贵说。
海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海南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防止珊瑚礁和砗磲市场下架反弹,对于整改不到位、仍不主动下架退市的经营户、加工点将立案查处,依法取缔;要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对查获的重大案件,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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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全面禁止出售、购买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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