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几乎成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标配,微信红包更是一度点燃了社交世界的激情。然而,微信红包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增强社交黏度,用不好就会“伤人伤己”。
最近,辽宁一学校的老师就把微信红包用“歪”了。期末考试成绩一出来,辽宁铁岭的一老师把成绩表发到了家长微信群里,并留言要求家长发红包,凡是不及格的分数要按照一分一块钱来发,红包标上“惩罚”二字。实际上,孩子考试不及格,家长肯定“内心是崩溃的”,如今又要发“惩罚红包”,试问如何计算他们的心理阴影面积?这样的微信红包未免过于任性了。
不能冤枉美好的初衷,也不能纵容过分的言行。按照老师的说法,提议家长在群里发红包有多重考虑,归结起来无外乎三点:其一,加强群组中老师与家长们的互动;其二,“刺激”考试不及格学生及其家长再接再厉;其三,既督促孩子学习,又加强班级管理。如此看,老师的想法和初衷都“看上去很美”,但是用“惩罚红包”的方式表达出来,显然变了味。无论从情理还是规定出发,老师要求家长发红包属于“逾界之举”,家长不认可、学校不同意、教育主管单位也不允许。
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需要创新,关键不在于手段如何跟上时代,更在于是否具备适应性和可及性。正如该校一位负责人所言,“每个班主任都有自己管理班级的新点子、新方法”,这样的尝试值得点赞、鼓掌。不过,能否用红包的形式、是否用张贴成绩的手段,都值得商榷。而这并非教育管理过程中的孤例,诸如大学老师发口令红包点名、微信点名、刷脸点名等,都曾一度引来争议。不难发现,“新技术+教育”有可能出现像慕课这样的共享教育典范,也可能出现像“惩罚红包”这样的尴尬尝试。事实证明,不考虑学生及家长的可接受度和可适应性的教育管理创新,很难实现预期的效果,也意味着所谓“教育创新的可及性”为零甚至是负数。
“一所高校的校风和学风,犹如阳光和空气决定万物生长一样,直接影响着学生学习成长。”高校如此,中小学更是如此。教育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包括教育改革和教育创新在内的任何教与学、学与思、思与辨的活动都要做到精细、有序、科学。改革不能随意,创新不能任性,尝试不能走偏,这样才能让老师、学生与家长在共同获得知识教育的同时,收获品格教育,“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也不会沦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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