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设立杭州网络法院,促进网络法治的健全发展。”18日,在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作工作报告时如是说。
此项工作被列入2017年工作安排中,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
近年来,浙江省电子商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进一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支撑配套体系进一步强化,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日益凸显,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全国领先,部分领域走在世界前列。
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浙江全省将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超5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网络零售额超过2万亿元,年均增长21%。
浙江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足于省情民意,在相关领域提前布局。
2015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杭州市余杭区、西湖区、滨江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批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上交易纠纷、网上支付纠纷、网上著作权纠纷及其上诉案件,探索建立一套与涉互联网纠纷特点相适应的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审判质效、保障司法公信力的纠纷解决机制。
2015年5月28日下午,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这起案子的起因是,买家在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认为有质量问题要求退一赔十。原告与两被告没有来到现场,而是分别坐在杭州市西湖区、深圳市南山区、杭州市余杭区各自的办公室桌前。
“网上法庭形式大大方便了我们这种远距离的当事人,在家里、公司里开庭也有利于更充分的举证、质证,在电商领域值得推广。”这起案件中的深圳卖家说。
正如这位卖家所说,当前,电商交易量逐年上升,法院受理的相关纠纷也逐渐增多,而纠纷当事人往往又遍布各省,不方便打官司。浙江省法院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需求,深化“互联网+审判”改革,以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为依托,实现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的每一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解决的审判新模式。
从第一次试水到如今,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新常态”。
陈国猛表示,杭州法院大力推广应用全国首创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妥善处理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网上著作权等纠纷1.6万件。
在此基础上,杭州法院正在积极研究探索在原来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基础上建设网络法院,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体系,专门审理、研判涉网案件,以法治的理念、司法的手段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更有力地服务和保障信息经济发展。
此举也将进一步助推网络法治建设。记者了解到,争取设立杭州网络法院已被浙江省委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点项目之一,得到浙江省委、最高法院和中央改革办的肯定和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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