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刑罚执行“打折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提钱出狱’、‘以权赎身’问题,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48人;坚持‘大墙内’与‘大墙外’监督并重,监督纠正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脱管漏管266人。”
18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作出上述通报。他在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表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河南检察机关紧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强化监督纠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介绍,2016年河南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223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94件,纠正漏捕1250人,纠正漏诉2122人,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550件。
为有效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指供诱供问题,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河南省检察院专门印发文件,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后作出证据不足不捕92人、不诉2人。
在河南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死刑上诉二审案件中,调查认定上诉方在二审期间提供的精神病证据材料为虚假证据,建议依法排除,同时监督查处3名帮助伪造证据犯罪嫌疑人,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目前该故意杀人案二审维持了原死刑判决。
蔡宁表示,为防止法律判决“打白条”,一年来河南检察机关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501人;为防止刑罚执行“打折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提钱出狱”“以权赎身”问题,监督纠正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48人。同时,坚持“大墙内”监督与“大墙外”监督并重,河南建立了56个社区矫正检察信息平台,监督纠正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脱管漏管266人。
此外,河南检方依法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虚假诉讼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共立案查处司法人员233人。其中,安阳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李冲强奸案,在依法监督纠正错误认定的立功情节同时,深挖虚假立功背后的渎职犯罪,两名侦查人员和一名辩护律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原案被告人李冲由原判有期徒刑八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记者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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