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什么情况下该送司法机关,一直没有统一规范。1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出台了《四川省国土资源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及证据要求》,列出了执法项目“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移送标准和证据要求,为执法者也带上一道“紧箍”。
“清单”中对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涉及的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依据进行集成。按照涉嫌罪名及起点情节逐条编写,采用表格形式,涵盖了10个国土行政执法事项、共33条,涉及7个罪名。直指“疑难杂症”型执法事项,如非法转让土地、擅自违反规定采矿等。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举例,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中,明确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就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而在以前,“有些执法人员‘手一松’,可能就放了,也可能让他自行整改,然后就过了。”标准出台后,减少了权利寻租的空间,放任违法也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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