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9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
据了解,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日向食药监总局反映,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批号:150920E1)引起不良反应。经初步调查,该公司近5年来未生产过骨肽注射液。食药监总局表示,该产品涉嫌为假药。
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和排查工作,一经发现标示为上述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依法责令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追查涉案产品的来源和流向;涉及其他省份的,要及时通报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销售使用上述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医疗机构的,要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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