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10时许,在简阳南火车站安检口,27岁的女孩婷婷(化名)拿着2个榴莲左右为难。在旅游地简阳尝到榴莲的美味后,婷婷决定买2个带回老家重庆,没想到刚刚到简阳南火车站安检就被拦下了。按照相关规定,作为“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榴莲不能带上火车。想到丢掉可惜,婷婷就在现场将2个榴莲几乎全部吃完,吃完后有些上火流鼻血,所幸没有大碍顺利上车。
乘客带榴莲赶火车被拒,现场吃完2个榴莲流鼻血进站
1月15日上午10时许,婷婷手持两个硕大的榴莲准备进入简阳南火车站安检被拦下,婷婷不能接受:“榴莲又不是危险品,凭什么不让我带上车?”安检队员对其进行解释:“榴莲,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清单规定,属于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有恶臭、有异味)不能带上火车。”
婷婷再三表示:“榴莲哪里恶臭了,这么香!你们简直是不懂欣赏!”民警对婷婷劝说后,婷婷解释了携带榴莲的原因——婷婷老家在农村,购买不到榴莲,刚好来简阳这边旅游看到有榴莲出售,婷婷觉得特别好吃,想带回去让家人尝尝鲜。
眼看距离发车时间越来越近,办理托运或邮寄时间比较仓促,又不舍得将榴莲丢弃。婷婷灵机一动,在安检通道外,徒手将榴莲扒开,开始狂吃起来。婷婷边吃边对民警说:“你也一起吃吧,我也吃不完,丢了好可惜,两个榴莲花了200多元呢。”民警婉言谢绝。婷婷一边吃一边邀请其他旅客一起享用美味,最终婷婷在外面吃完了2个榴莲,吃完后有些上火流起鼻血来,所幸没有大碍顺利上车。
警方参照相关条款认定榴莲不能带上火车,指甲油杀虫剂等也属限量范畴
当时正在值班的简阳车站派出所民警黄警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之所以榴莲不能上车,主要是参照《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清单规定,民警认定榴莲属于“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榴莲作为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之一,不能被带上火车。
成都商报记者查询《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其中明确提到:“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除了易燃易爆类、枪支弹药类、剧毒危险类物品,还有一部分常见物品也属于限制携带范畴:“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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