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19日电 (记者詹奕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9日晚通报称,广东省惠州市委原常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黄锦辉(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黄锦辉在担任惠阳市委书记(惠阳曾为惠州下辖县级市)、惠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惠州市委常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锦辉在兼任惠州市建设用地审批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武钢原党委书记邓崎琳一审开庭:受贿5539余万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