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昨公开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广东兄弟俩渔船拉“货”
运了150斤冰毒到海口
公判会现场。
广东湛江杨氏兄弟经常开着渔船到海口,他们不是打渔,而是将一袋袋冰毒运送、贩卖到海口,冰毒送到了在海口的同村村民手里,再对外销售。据悉,这是海南建省以来最大的冰毒案。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大力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1月20日上午,海口中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杨氏兄弟及其两名同村同伙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对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分子林倾邦执行死刑。
兄弟俩用渔船运毒到海口 一审判死刑
杨某猛(26岁)、杨某东(30岁)、陈某整(29岁)、曹某胡(40岁)均是广东省湛江市人,还是同村村民。村子临海,村里人很多都是渔民,杨某猛、杨某东这对同胞兄弟家里也有渔船。曹某胡长期住在海口,是一名“毒枭”。
2015年上半年期间,曹某胡回家祭祖,与杨某猛等人商量之后,决定合谋从广东湛江运毒到海口贩卖。2015年期间,杨某猛与杨某东合谋从广东省湛江市的毒品上家处提取毒品,后驾驶自家渔船运输到海口市进行贩卖,并雇佣陈某整一起运输毒品。2015年5月期间,杨某猛指使杨某东、陈某整以驾驶渔船运输的方式将毒品从广东运送到海南,在海口市贩卖给曹某胡。曹某胡从杨某猛处购买毒品后,多次在海口市向多个下家售卖。
据海口中院办案法院介绍,杨某猛等人将毒品运送到海南,都是在凌晨时分在偏僻的海滩靠岸。遇到涨潮的时候,则用木筏等运送毒品到岸上交给曹某胡。杨某猛等人在广东运毒时直接用蛇皮袋包起来,再将毒品放在泡沫箱内,“气焰嚣张”。
同年5月30日,杨某猛等人驾车从海南省临高县至海口市某酒店,公安民警在酒店前台抓获杨某猛,同时在车上抓获杨某东、陈某整等人,当场从该车后备箱查获67包冰毒。6月3日下午,公安民警在海口一家汽修厂抓获曹某胡,从其车上和租住处查获毒品、枪支等物品,枪支系向他人购买。法院查明,被告人杨某猛共贩卖、运输冰毒79746.58克、“K粉”2.60克、尼美西泮1.41克;曹某胡共贩卖冰毒13987.94克、“K粉”259.04克、尼美西泮5.52克、MDMA4.78克;杨某东共贩卖、运输冰毒74739.35克、“K粉”2.60克、尼美西泮1.41克;陈某整共贩卖、运输冰毒74739.35克、“K粉”2.60克、尼美西泮1.41克。
1月20日,海口中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杨某猛、杨某东、陈某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数罪并罚,对曹某胡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他组织安排跨海运贩毒品被执行死刑
2011年8月至11月间,罪犯林倾邦购得毒品后组织、指使同案被告人郭某等三人从广东省徐闻县运送到海南省海口市,贩卖给罪犯陈勇及“文昌弟”等人,共计贩卖、运输海洛因8762.9克、冰毒2992.5克、“K粉”1500克。陈勇将购得的毒品转卖省内多地分别贩卖给同案被告人孙某等三人。同年11月10日,陈勇等人被民警抓获。林倾邦在逃期间,又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海洛因2069克。2012年4月19日,其被公安民警抓获。
林倾邦、陈勇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林倾邦、陈勇均系主犯。林倾邦组织毒品货源,安排、指挥他人跨海贩卖、运输多种毒品,数量巨大,在逃期间继续大肆贩卖、运输毒品,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经海口中院一审,省高院终审,最高院复核,罪犯林倾邦于1月20日被执行死刑。陈勇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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