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谈话调查取证应全程录音录像
据了解,《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明确,纪检机关在“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同时,《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还严格规定了移送司法机关程序和对涉案款物的管理。
这些规定既突出了监督执纪特色,又与正在制定的国家监察法相互衔接和配套,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纪检机关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
此外,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对纪检机关的审查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这样规定能够倒逼纪检机关,在条件不具备、基础工作不扎实的情况下,就不能立案,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检机关自我约束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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