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稼立 记者黎旭阳、乔军伟 摄
昨日9时,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省高院院长龚稼立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根据报告,2016年,广东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0.36万件,比上年增加22.74%;审结149.31万件,法官人均结案134.37件,同比分别上升22.27%和22.28%;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3万件(人)次,同比下降8.72%,连续9年稳步下降。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92万件,同比增长22.18%,审结2.43万件,同比上升20.63%。
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29人
在备受关注的严惩各类腐败犯罪方面,去年,广东全省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2339件3165人,同比上升48.04%,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力度。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25件229人,审结海南省原常务副省长谭力、陆丰乌坎村村委会原主任林祖恋受贿案等案件。法院重点打击的案件包括贪污、截留、套取国家重点工程资金、征地拆迁款、农资补贴和救灾救济款犯罪。
逾三成“民告官”案一审获胜
去年,广东全省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6万件,同比上升12.70%。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判处或协调支持原告诉求的占33.01%。依法协调处理“粤北第一农场”土地征收行政纠纷系列案,27个村民小组主动撤诉,及时化解了群体性争议。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破解了“民告官,不见官”的困境。去年,各级行政机关派员出庭应诉1598人次,同比上升45.27%;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人次,同比上升25.62%。
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全省法院去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98万件,同比上升47.27%,加大对原创作品和成果、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司法改革经验
在司法改革方面,省高院院长龚稼立以几组数据说明了广东省法院系统去年的成绩:
改变行政化审批案件做法,各级法院院庭长直接参加审理案件70.16万件次,同比上升24.72%;亲自承办案件48.22万件,同比上升30.21%。
完成全省法官员额制改革,6575名法官经公开遴选通过首批员额选任,新增1463个法官员额全部向基层审判一线倾斜。
广州、深圳法院开展刑事速裁试点,根据法律授权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审结案件8091件,当庭宣判率达91.20%,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1天。
在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方面,广州率先在全国省会城市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省高院按生态区划指定广州、潮州、茂名、清远中院及有关基层法院,分别对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环境诉讼集中管辖。
对下一步工作,龚稼立表示,全省法院将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审查标准,防范冤错案。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创新案件繁简分流新机制,努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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