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该细则适用于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与发放。
按照该细则,2016年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分别补贴1万元、3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最高补贴1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贴5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10万元,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补贴15万元,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补贴25万元。
据悉,此次中央财政补助对象是消费者;市财政补助对象是在本市购买、上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补贴受理地点是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接件大厅(渝北区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路70号),市民也可向重庆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63896703、63895723)咨询具体补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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