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机关2016年立查贪污受贿案件2172人,其中厅级以上24人。立查渎职侵权案件824人,1人为厅级官员。记者22日从山东省检察机关召开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上获得上述消息。
据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介绍,该省检察机关立查大要案实现历史性突破,在已查处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案件中,贪污受贿大案要案502件,查处169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72件,查处34人。
记者采访获悉,在专项领域侦查行动中,检察机关立查“小官贪腐”、扶贫领域等重点领域贪贿案件1373人,查办各类安全事故背后渎职犯罪47人、非法经营疫苗所涉渎职犯罪51人,抓获或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0人。
吕盛昌说,山东各级检察机关运用侦查情报信息系统查询各类信息2.3万余次,筛选可查性线索1094条,初查成案974人。
吕盛昌表示,山东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脱贫、民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中危害新产业新业态的职务犯罪。
吕盛昌要求山东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深度参与“天网”行动,重点抓好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严格落实“一追逃案件一专案组”制度。同时,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健全重大建设项目专题预防挂牌督办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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