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房子还没建,却被通知要先买一台4500元左右的太阳能热水器。不装指定的热水器,就不给钥匙不给房。这就是江苏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北桥街道居民遇到的怪事。
据了解,当地为了让拆迁安置房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房子还没开建,就强行要求部分楼层的拆迁安置户统一缴纳4500元左右的费用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可这一价格的制定依据和标准又是什么?
吴先生是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北桥街道的一位拆迁户,吴先生所在的莲花庄村委会通知吴先生前去选择动迁安置房的户型和房号时,他和邻居们收到了一份街道拆迁办的告知书,其中明确要求,部分楼层必须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费用由拆迁户自己承担,每套价格约4500元(具体金额按实结算),大家对此很有意见,“老百姓肯定不愿意呀!一是价格高,一是我们要自己装。主任跟我讲,如果不装不给钥匙、不给房子,所以我生气啊。”
据拆迁户介绍,待建中的盛北花园七期工程共有4栋高层住宅,有的拆迁户拥有两三套安置房,就得多掏1万元左右的安装费用。统一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具体品牌、型号、价格由谁来决定并监督?拆迁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何保证?北桥街道拆迁办收费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记者分别前往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政府和北桥街道了解情况,均未能采访到街道拆迁办负责人。同时,开发区党政办负责人浦卫英回避了记者希望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门进行政策解读的请求。
而街道宣传委员李远表示,经过多方咨询,目前,新建或待建的住宅楼确实有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规定。但热水器由老百姓“先买单”的依据是什么?4500元左右的收费标准又是从何而来?李远不能解释,“这个文件有没有提过让老百姓买单?我来看看,我也不知道!”
那么,统一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的依据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来到苏州市住建局了解情况,该局建筑节能处马处长表示,“首先太阳能是必须做的,是强制性的。现在执行的是《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它明确住宅也必须做太阳能热水系统,这是规范,规范是整个建设过程中必须执行的,相当于建筑上的法律法规。但有一点,不管省、市规定,包括规范要求,都是针对新建住宅。”
针对北桥街道发放的太阳能热水器需要由拆迁户“买单”的告知书,马处长表示,他也是头一回看到这样的文件。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位建筑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目前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通常的做法是,将政府强制要求建设的太阳能设施纳入建房成本预算,然后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以获得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即便是工程前期未将此项列入预算,后期也可以通过追加预算解决此事,而不是简单的将费用转稼给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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