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海南将把车用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与汽油比价关系从0.90:1调整为0.85:1,当市场89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变动时,CNG销售价格随之调整,保持CNG与89号汽油0.85:1的比价关系不变。新的比价关系从1月23日起开始实施。
目前,海南市场89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7.08元/升,按CNG与89号汽油0.85:1的比价关系,将CNG销售价格调整为5.13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7.13元/公斤)。
城市公交、出租汽车CNG用气价格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即: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CNG用气价格海口地区仍为4.16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5.78元/公斤);其它市县仍为4.36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6.05元/公斤)。
同时,省物价局要求CNG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做好产销衔接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加气站醒目位置标明各类车用压缩天然气车辆用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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