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凌晨,海口交警查获一名嫌醉驾的司机。
海口网1月23日消息(记者陈奕霖 摄影报道)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1月13日起每天安排上百名警力,重拳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月23日0时,海口交警继续出击,在海口市内的主干道路采取定点设卡的方式,严查酒驾醉驾行为。据统计,1月22日晚至23日凌晨,海口交警共查处12起酒驾行为,其中2起涉嫌醉驾。
23日0时30分左右,数名交警正在海口市龙昆北路与华海路交叉口,仔细排查过往的司机,并对部分司机进行着酒精测试。这时,一名驾车从华海路往龙昆北路行驶的女司机就被逮个正着。“华海路里有涉嫌酒驾的女司机,请求测试。”一名在华海路执勤的交警通过对讲机向在交叉路口的民警汇报后,记者也跟随着民警一同前往。在现场,记者看到,该女司机约30岁,初步酒精测试显示其酒精浓度达到1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按照相关规定,民警随后将该女子送往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询问得知,该女司机姓杨,其表示自己喝了两杯酒,可能由于自己酒量差,所以检测含量才会比较高。“一般喝两杯酒不可能显示这么高的数值。”民警对其说法予以否决。目前,杨女士因涉嫌醉酒驾驶已被带至交警大厦办案区接受调查。
1月23日凌晨,海口交警在华海路路口对涉嫌酒驾的车主进行酒精测试。
而在此之前,一名驾驶琼E962XX的白色保时捷轿车行经该路口处的男子在酒精测试中,酒精浓度达到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已被被现场民警查处。车主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只是在应酬时喝了一点啤酒,由于急着去接妻子,来不及找代驾,加上抱有侥幸心理,便自己开车了。“没想到就被抓了,得不偿失。”陈先生说,此次教训十分深刻,以后都不会再酒后驾车了。
现场民警表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们每发现一起酒驾行为,我们都会提醒,并叮嘱下次不能再犯,无论酒量如何,广大交通参与者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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