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见习记者卢伟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1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6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地方性法规草案10部、通过7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5部,审查备案政府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2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调研86次,对8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3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3人次。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了地方立法条例,分两批审查批准了10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条例,系统性制定修改7项立法工作制度。审查批准《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注重民生领域立法,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婚产假、哺乳假、独生子女补助金等条款进行细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立法诉求。修订建筑节能条例,完善建筑节能措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修订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完善体系,明确范围,夯实责任主体,依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和660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92.79%,代表满意度和基本满意度达到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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