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24日透露,当地一小伙因酷爱女装,便进入曲靖某服装厂偷窃塑料模特身上衣服被抓获。经该院提起诉讼后,这名小伙子被判刑。
陈某平日里酷爱女装,在大街小巷看见有人晾晒女性衣物,不时都会随手扯走两件自己穿,但因所盗窃的衣物价值不高,被抓获后仅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
2016年9月一天下午,陈某翻围墙进入曲靖市某服装厂厂区,在厂内闲逛至晚间7时左右,趁工作人员下班无人,便进入办公区内,先在员工办公桌抽屉里盗窃几千元现金。随后,他便将目光投向了展览柜塑料模特身上的女性衣物。楼上楼下几经挑选后,陈某从塑料模特身上取下了几件喜爱的衣物,在办公区多次试穿,最后选定了一件女士黑色风衣及浅色的连衣裙穿在身上离开了该厂。
第二日凌晨,陈某又趁天黑进入该厂,到该厂女员工宿舍楼,看到楼边有多件晾晒的衣物,便扯下多件女性衣物抱在手上准备离开。正当此时,厂内保安巡逻发现后将其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鉴定,陈某从模特身上盗窃的衣物系某名牌服饰,价值五千余元,已经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涉嫌盗窃罪。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移送审查起诉。庭审期间,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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