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长春市“禁燃”办主办,长春市朝阳区“禁燃”办、乐山镇党委、乐山镇政府共同承办的“朝阳区四环外倡导不放少放烟花爆竹”签名活动,日前举行。
据了解,按照《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乐山镇是非禁燃区,但乐山镇是长春市的后花园和重要水源地,朝阳区政府提出建设“都市观光农业示范区”,要求乐山镇要有一个清新、环保的美丽乡村环境。为了提升乐山镇生态环境质量,长春市“禁燃”办、朝阳区“禁燃”办、乐山镇党委和乐山镇政府提出,以乐山镇为试点,倡导“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
据介绍,乐山镇党委、政府在倡议书中提出,在“三个文明”即“文明家庭、文明村屯、文明单位”评比活动中,对于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家庭、村屯或社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同时,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乐山镇还在镇里划定华中路以北、乐山镇大街以东的住宅区作为乐山镇“倡导不放少放烟花爆竹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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