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30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某涉嫌受贿案。“这个案子的办理还真是经历了一番波折……”回想起办案的过程,东营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干警感慨地说道。
王某系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原局长,其涉嫌受贿案是最高检于2015年8月层交东营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重大腐败犯罪案件。东营区检察院根据举报线索深挖细查,在短短7个月内成功突破窝串案11人,可以说是战果辉煌。但王某到案后拒不认罪的强硬态度却让该院检察长和办案干警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经过侦查,证实了王某收受干股红利、好处费等330万余元的事实,并取得了相关书证和口供。但提审王某的过程却频频遇阻,王某始终不承认其受贿的犯罪事实。
综合该案证据,即使王某不认罪,也不影响案件办理,但秉承办理精品案件的理念,东营区检察院试图通过人性关怀、法律教育感化王某,希望其能正确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然而经过努力并没有让王某的态度转变,王某甚至以不签字、不讲话等方法对抗谈话调查。
面对僵局,该院检察长李守勤走进了看守所,亲自提审了王某。经过聊天李守勤发现,王某从心里抵触检察机关,却流露出对律师的信任。李克勤找到了打开王某“心结”的钥匙——律师会见。“马局长,抓紧联系王某的辩护律师,让他来会见。”提审结束后,李守勤对该院反贪局局长马红光说。“是不是再考虑一下?这样做可能会给案件办理带来麻烦。”马红光提议道。“不用了,马上安排!”李守勤斩钉截铁地回答。随后,马红光立即拨通了王某辩护律师的电话。
会见前,东营区检察院就案件线索来源、社会影响等向王某的辩护律师作了说明,表达了对律师的信任,希望律师以对法律、对事实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地为王某提供意见和建议。随后,王某的辩护律师先后3次会见了王某,充分听取了王某对案件事实的辩解,对其构成的犯罪进行了客观分析,说明了利害关系,提出积极认罪认罚,争取从轻、从宽处理的意见。2016年6月20日,听取律师意见后,王某终于改变了态度,向办案干警承认了犯罪事实。2016年9月13日,东营区检察院以王某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王某的案子,属于须经检察院允许才能会见的特大案件。东营区检察院主动联系我并让我会见王某,我从事律师工作10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王某的律师深有感触地说。
“我们当时也有顾虑,万一发生什么情况,可能让案件办理陷入更艰难的境地。但我相信干警们的办案能力,也相信律师的职业操守。”李守勤充满自信地说。
(本报记者郭树合通讯员赵军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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