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午,“天津大妈”赵春华涉嫌非法持枪案二审宣判,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赵春华被当庭释放。(1月26日《新京报》)
这样的二审判决意味着“天津大妈”可以回家过年了,与她的女儿团聚,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而就这个判决本身而言,正如“天津大妈”的代理律师所说,该判决确实多了一些人情味。而这样的结果对为“天津大妈”叫屈和奔走呼号的国人们来说,也是一份现实的宽慰。
虽然说现在“天津大妈”可以得到一定安慰,结果对公众和舆论也有一点交代,也没人否定这一点,但毕竟现在的判决属于一个“折中妥协”的状态。“天津大妈”仍是戴罪之身,不是我们所期待的无罪,这也意味着所得到的宽慰只是暂时的,因为现在争取来的不是真正而彻底的正义,只能勉强算是“打折的正义”。
我们应该感恩现在的判决结果,但绝不应该满足于此,且只能将此结果作为我们追求正义路上的“中转站”。这样的判决结果带来的“好方面”确实是临时性的,这不可否认,但也要意识到这样的结果本身也是临时性的,只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而已。我们更要坚信一点,“打折的正义”绝不是终点,而追求真正正义的路上,任何人都不能缺席。即使那是漫漫长路,也要去努力的践行,不可怠慢,因为这关乎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有人说,让赵春华回家,避免的舆论进一步发酵;但罪名不变,避免了对司法机构内部的追责;虽然辩护律师提出的是无罪辩护,但是,由地方法院直接推翻公安部目前这个饱受诟病的枪支认定的标准,也不现实。但是,这看似“大家都好”的结果,实质上仍是弱者的妥协。
既然推翻枪支认定的标准不现实,也暂时改变不了有罪的结局,就说明地方法院仍以“玩具枪认定枪支并依法判刑”的基调为准绳,执法机关也会继续依此行事。那难道说满大街摆玩具枪的小贩、卖玩具枪的商店、超市、那些买玩具枪的孩子和父母都要被依法处理,并罚没与判刑?就会有更多的人稀里糊涂的被判刑。如果不是这样,岂不成了选择性执法,现实仍是“隔墙丢砖”,砸着谁谁倒霉,这就没有做到“一视同仁”,又何谈所谓的“司法公正”?
如果真如此做了,执法与司法机关的权威是保住了,也不用对他们追责。但扪心自问,这是追求良治的体现吗?一大些老百姓没有犯罪动机,也没有犯罪行为,却要被依法判刑。所谓的立法不合情不合理,权力和权利也没有一个现实的平衡,简单粗暴,陷民于罪,伤的还是普通老百姓的心。最后失去的是老百姓的信任,损的也是“为民服务”的本真。老百姓的权益与信任重要,还是政府机关的权威与不追责更重要,恐怕需要相关机关好好掂量掂量了。
现在的情况,与其说是暂时的小胜利,不如说是一种尴尬的局面,“天津大妈”已经认罪,该案很难再有改变。现在,能够期待的就是全国性对枪支标准的现实纠正。需要国家立法机构或者有权解释法律的机构,能及早的明确出台枪支的标准,对枪支进行分级分类立法管理,对仿真枪的管制区别于真枪。至于地方法院与执法机关,也不是说非要其怎么样,我们也理解他们的处境,所以,也应该从国家层面入手,去最大程度避免他们所面临的现实尴尬。解决好的话,“打折的正义”才有可能被疏通。也就是说,打折的正义不是终点,我们我们期待着正义的终点。要从打折的正义中找到追寻真正正义的路子,一点点走向正义的终点。
文/王彬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