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文嫣拿着20万元的借条起诉了前男友周强,让周强还钱。但是,周强否认,并称文嫣根本拿不出20万元借给他,所谓的借条是因为文嫣吵着要“分手费”他被逼写的。借还是没借?借了多少?这对昔日情侣在法庭上争论不休。
她拿20万元借条起诉前男友
2012年6月,23岁的文嫣认识了比她大4岁的周强,两人逐渐发展成为情侣关系。两人的关系没有维持太久。按文嫣的说法,大概一年多,因为周强另结新欢,导致两人在2014年3月分手。周强则说,两人交往不到半年,他在2012年年底回老家过年时就提出了分手。分手成为事实后,两人先是因为借款问题通过电话、短信联系。2016年时,文嫣更是拿着周强写的20万元的借条起诉了周强,要求周强立即支付其20万元欠款。
文嫣说,周强是做建筑工程的,经常因为资金短缺,周转不开为由向她借钱。从2012年8月到2013年10月期间,周强陆续向她借了20万元。两人分手后,她向周强提出还钱,但周强表示经济困难没钱可还,给她打了一个借款20万元的借条,并承诺2016年3月26日之前还清。但是,她后来听人说周强在外面欠了很多人的钱,她打周强电话,周强不但不接还把她拉成了黑名单。“他办的几张信用卡都留的我的电话,导致我被银行打电话、发短信催款”,文嫣表示,她意识到如果不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周强,很可能导致20万元的债权无法实现,因此她到法院起诉了周强。
周强否认向文嫣借款20万元,并表示以文嫣的收入及经济实力,根本不可能有20万元可以借给他。周强说,文嫣之前在夜总会上班,和他在一起之后跟着他在工地打杂,收入较低,根本没那么多钱可以借给他。而之所以会有20万元借条的存在,是因为在他提分手的时候,文嫣不肯,并一直找到他买的房子那里吵着让他给分手费,因为小区住的都是他的老乡,担心这样下去很难堪,他被逼无奈才写了借条给文嫣,没想到文嫣却拿着借条起诉他。
无证据证明出借20万元
周强与文嫣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以及文嫣是否出借20万元给周强,这两个问题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据文嫣所述,她借给周强的20万元,大多数是通过现金方式给周强的,部分是通过支付宝支付的,她还提出曾从老家带了7万元的现金过来海南借给周强。周强则坚持没有向文嫣借钱,欠条实为“分手费”。
海口琼山法院审理查明,从文嫣提供的银行和支付宝来看,文嫣的确曾通过支付宝向周强付款近2万元,而从周强给文嫣发送的短信及其典当金戒指等情况来看,其有因手头拮据向文嫣借钱的情况。而在文嫣的催促下,周强通过支付宝及银行卡转账给文嫣1.1万余元。法院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出借金额是否真如文嫣所说有20万元之多呢?琼山法院认为,从文嫣提供的银行卡明细清单来看,并没有足额出借纪录,在其所称的借款时间内,银行卡内只有不到4万元的现金支出纪录,其所称从老家带回7万元现金给周强,在其能熟练使用网络支付功能的情况下,随身携带7万元现金到海南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常理。经过综合认定各项证据,琼山法院认定文嫣借给周强的款项为近2万元,扣除周强已经偿还的1.1万余元,周强还需偿还文嫣8千余元。
琼山法院作出判决,周强应向文嫣偿还欠款8千余元。(涉案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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