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伙同他人在广东的三星公司工厂内,持枪抢走350部三星手机后潜逃回老家过年,2月4日,蔡甸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成功劝其投案自首。
1月30日凌晨,32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受犯罪嫌疑人李某邀约,伙同犯罪嫌疑人冯某、陈某、“刚刚”等9人,窜至广东省惠州市陈江镇三星公司工厂内,采取持枪并捆绑厂区工作人员的方式,抢走仓库内350部三星note7手机,价值50余万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开发区分局列为网上逃犯。
张某作案后,立即潜逃回自己老家(武汉市蔡甸区),分局副局长叶天波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潜逃回蔡甸后,迅速抽调刑侦大队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侦查。专班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对线索全网摸排,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蔡甸区蔡甸街德氏花园小区居住。
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副局长叶天波带领专班民警对张某的家属开展劝投工作;另一方面,民警在张某所居住小区进行埋伏,以防止张某进行第二次潜逃。通过从法律、家庭、思想上向张某家属阐述利弊,在强大的思想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于2月4日11点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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