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察圆满结束,谢谢邀请,了解了不少!各部门领导都很热情,特别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他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了这野味了!14号文汇报有报道!”这条陈年往事的微博,当下正火得不行。发微博的人,有了新名号,叫“穿山甲公子”。
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坐进过飞机驾驶舱、混得进香港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的@Ah-cal,他发的这条微博,对应的是一场名为“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的活动。前年7月份的事情,今年怎么就突然火了,害得人家要把微博删光,害得广西政府部门要出来辟谣,大抵不会无缘无故,只是缘由暂且不明。
对吃瓜者来说,围观的兴趣来源于其中丰富的信息量:李局长、黄书记、到他办公室煮、穿山甲。善待客商倒是真的善待,招待之物也让客人留下了“难忘的第一次”,并且“深深爱上了这野味”,算是起到了想要的装逼效果。问题在于,穿山甲不是那么好吃的,尽管是在办公室里悄悄吃,也已涉嫌违法。官员请吃穿山甲,因此成了一封被事先张扬的寄给纪委的举报信。
当地投资促进局已经对“穿山甲公子”的微博配图,进行了“仔细辨认”,确认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问题在于,“穿山甲公子”并没有说这个配图就是在官员办公室请吃穿山甲的场景,辨认得再清楚说服力也有限。投资促进局又说,“2015年7月15日前没有李姓或黄姓领导班子成员”,这算是一条有力证据,倘若确属实情的话。
但是,即便投资促进局没有,保不齐其他单位有。因为根据官方报道,活动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承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金融办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协办。李局长黄书记,你们藏在哪儿呀?那锅看上去像羊蝎子的玩意儿究竟是谁吃的?
小孩子从小被教导,我们要保护稀有野生动物。所以,没有什么比那样一锅东西更毁童年,如果有,那就是穿山甲还是被妖精吃掉的。没有吃货,就没有伤害。那穿山甲铁定不是国产的,但是,吃货支付了捕杀的费用。穿山甲走私进口案,一搜一大把,被剥去鳞片的穿山甲,如白条鸡一样被卷成一卷装进泡沫箱,漂洋过海来到吃货的餐桌和官员的办公室。
它们原本不是这个样子的,之所以被称作穿山甲,因为它们全身披着500—600块呈复瓦状排列的、像鱼鳞一般的硬角质厚甲片。这些鳞甲,不仅外观很像古代士兵的铠甲,硬度更是超过了铠甲,据说小口径步枪难以击穿,牙齿锋利的食肉动物也奈何不得。当它们遇到狮子等大型食肉动物时,就会利用肌肉让鳞片进行切割运动,割破敌人的嘴巴。
试图吃掉穿山甲的动物,往往会被割成重伤。聪明的人类是个“怪种”,穿山甲的鳞甲保护不了它。相反,因为鳞甲作为药材被写进医书,穿山甲又不能人工养殖,物以稀为贵,值钱害了它。鳞甲卖给中药贩子,肉体卖给野味吃货,以及需要招待贵客的官员。除非“穿山甲公子”被证实为满嘴跑火车,为炫富胡编乱造;要不然,这穿山甲肯定不会是妖精吃的,李局长黄书记没理由不出来走两步。
穿山甲的鳞甲很硬,某些人的鳞甲更硬;穿山甲应对危险时会蜷作一团,某些人躲猫猫的功夫更胜一筹。那么硬的穿山甲片,那么软的官方回复,两相鲜明的对比,难以消除丛生的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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