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指标时也须留意陷阱:
购房者徐女士付了全部购房款才发现对方留下4万多欠账
来海南打拼10多年的徐女士好不容易从别人手中受让一套海口流水坡旧改安置房指标。她向转让者付完全部购房款后才发现,转让者在这套安置房内还留下了4万多元的债务要求徐女士付,这让徐女士觉得太坑人了!
据徐女士介绍,她是河南人,与家人一直希望在海口购买一套自己的商品房居住。2015年8月,经人介绍,海口一男子转让一套海口流水坡旧改安置房的指标给她(这套房当时还没盖好)。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中规定:对方转让流水坡旧改安置房一套110平方米,价格为60万元。等徐女士付完60万元转让费后,就一心等候接房。
徐女士向这名男子付完60万元后,这套旧改安置房指标现在已过户到了徐女士名下。今年元月,旧改安置房建设完毕开始分配到各户。然而徐女士去接收这套房子时,负责旧改安置工作的单位称:把房转让给她的那名男子尚欠购房款43822元,只有付了这些钱后才能拿到房子。
徐女士打电话给那名男子,要求他付这所房子的欠款。那名男子不肯,要求徐女士分摊一半,即要求徐女士再付2万多元。徐女士不同意,那名男子给徐女士丢下一句话“你好好想一想吧”,后来10多天不接徐女士的电话。
为了按时取得这套旧改安置房,徐女士不得不先垫钱付了这4万多元的欠款。徐女士说:“这4万多元钱应是这名男子所欠,我已经向他付完60万元的购房款了。他在转让房子时却不提此事,故意在房子中‘埋’下4万元的债务叫我付,这样太不公平了。如果他赖此账,我将向法院起诉讨要这笔钱。”
据徐女士介绍:这名男子在流水坡旧改中安置了多套房子,他把另一套房子卖给别人时,也在房子里“埋”下了4万元欠债。她今天已与对方通电话,双方约好晚上再谈一次。如果他再不肯付这4万元,徐女士将向法院起诉讨要这笔钱。
记者电话联系上这名男子,该男子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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