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戚莹莹 通讯员/胡国华张敏)笔者昨日从清远市地税局获悉,2014年至2016年,全市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36057户,减免营业税9154万元。全市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2184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644万元。
据了解,为了做好减负工作,市地税局充分利用主流媒体、LED税宣广告机等从政策解读、享受优惠程序、申报事项等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资料10多万份,及时通过办税服务厅、中小企业协会等发放。通过政策宣讲会、下户辅导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政策宣讲辅导,持续、全面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
其次,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问题接听专座,“一对一”解析疑难。积极利用系统数据,主动提醒、帮助纳税人解决“应享未享”问题。
同时,在各办税服务厅配置政策咨询辅导人员,全程辅导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各项规定以及办理流程。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办税公开栏等,将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对外公示。
更将落实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首问责任制。定期对基层分局落实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限时纠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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