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从吉林来沈阳准备变卖祖传的金钱豹豹皮马甲,结果马甲没卖出去,自己却穿上了监管场所的马甲,要在监狱里蹲上一段时间。2月9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大东区人民法院获悉,两名男子因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事件
两名男子来沈卖豹皮马甲
去年年初,在大东区小津桥附近,有两名男子手拿着一件金钱豹豹皮马甲找人说要抵押换点钱。随后,这两名男子与沈阳黄先生达成协议,准备以10万元价格将豹皮马甲抵押给黄先生。
就在双方准备抵押时,有群众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大东警方及时赶到,并将这两名男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审查。经审,这两名男子钟某和齐某都是吉林人,手中所拿的豹皮马甲是钟某家里祖传的。
经鉴定,该豹皮马甲为金钱豹皮,金钱豹为国家重点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皮马甲价值12万元。随后,钟某和齐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去年12月,钟某和齐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原因
工程需要钱,好友也缺钱
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钟某说出了抵押豹皮马甲的原因:一方面是自己手头有个工程需要钱,另外,好友齐某的孩子上学没有钱,所以就决定将祖传的豹皮马甲抵押救急。
钟某表示,自己虽然知道金钱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并不知道豹皮马甲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另外,自己并没有想卖豹皮马甲,只是想抵押。准备抵押10万元,想借给齐某2万,剩余的8万归自己使用。
近日,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钟某、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钟某、齐某服判,表示不上诉。
法院
野生动物制品也受法律保护
大东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朱丽娜表示,不仅买卖珍贵野生动物是犯罪,即使是野生动物死后制成的制品也不允许买卖甚至是运输。现实中,沈阳两级法院曾多次审理过的买卖象牙制品案,就属于这一类犯罪。
朱丽娜表示,虽然钟某、齐某抵押买卖行为没有完成,但他们的运输行为已经完成了,他们已经把豹皮马甲从吉林运到了沈阳,这个运输行为是完整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涉案价值在10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将面临着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价值超过20万元,就属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实习生 柏楚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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