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2日消息(记者陈奕霖 摄影报道)海口自2月9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乱丢烟头和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对不文明行为严管重罚。12日上午,海口一男子就因在等候红绿灯时将烟灰往车外倒,被交警罚款50元。海口交警提醒,车窗抛物行为严重者还会对自身和他人的行车安全造成影响,建议广大司机用行车记录仪记录车窗抛物画面,并向交警部门举报,一经核实,交警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12日10时许,有群众举报称,在红城湖五公祠路口处,一辆车牌号为琼B39276的黑色吉利小轿车的司机往车外倒烟灰。得知此情况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快速反应,事发辖区琼山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车辆信息辗转找到了该车驾驶人陈某贵,并电话通知其到琼山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交警接到举报后电话通知当事人(右)到琼山交警大队办公室接受处罚。
11时25分左右,陈某贵来到琼山交警大队,在民警询问时,他表示确有往车窗外倒烟灰的行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陈某贵说,自己当时正要驾车去工作,由于开窗时,车内烟灰缸的烟灰总是飘起,在红城湖路与海府路交叉口等候红绿灯时,他图方便就随手开窗将装有数个烟头的烟灰缸往车外倾倒,没料到这一幕会被其他市民拍下来。“对不起,因为我的行为让市民的生活受到了影响。”陈先生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诚恳道歉,他说:“在民警教育之后,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再犯。”随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对其乱抛烟头的行为予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对于当事人的行为,民警根据相关法规罚款50元。
民警表示,车窗抛物行为一方面会影响了市容卫生,另一方面也存在安全隐患,有时会影响他人的行车安全,市民在驾驶或乘坐机动车的时候应自觉摒弃车窗抛物陋习。同时,建议市民将日常驾车过程中行车记录仪拍摄到车窗抛物的画面截取下来,向交警部门举报,一经核实,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车窗抛物行为予以处罚。据悉,市民可通过海口12345、66760200投诉热线或城市管家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举报,经核查属实将奖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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