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开出一份问责意见单,通报一名员工早上9点在办公室喝牛奶。此前,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普外二科护士马某君在南明区御庭轩餐饮店打麻将,被纪委检查组发现,院方要求马某君做出书面检查,同时扣罚其3个月绩效。
这两起案例一经传出,便由“茶杯中的风波”,迅速演绎为“舆论场的风暴”,质疑声如潮。有认为监管部门小题大做,纯属高射炮打蚊子;也有质疑相关规定不近人情的,比如网友说:“喝水和喝牛奶有什么区别吗?上班不让喝水吗?”
孰是孰非,如何裁决?相关部门也许委屈,他们并未权力越界,而是按规操作。早在2014年,贵阳市就出台规定,“公职人员不许在除家庭以外的公共场所进行打麻将等类似活动”。无独有偶,郴州高新园区也曾出台方案,规定员工工作时间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整治“精神不振,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开会玩手机、讲小话、打瞌睡”。于此而言,无论那名护士还是那名喝牛奶的员工,被处理似乎并不冤。
既然如此,为什么有那么多网友力挺被处理者,进而非议开出问责的相关部门?这实则折射出三方面的价值冲突。
其一,公众对相关规定不够了解,更谈不上理解。如果相关报道再完整一些,公众掌握的情况更充分一些,能够厘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体会到相关规定出台的时代背景,也许就会多一些理解,而不会那么激动了。
其二,公众对处罚是否合理产生了疑问。禁止员工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确有必要,但是总不能连牛奶都不能喝吧?正如有学者所称,强调工作纪律同时,更要对于员工基本的生活、生理上的需求,有充分的保障和满足。
其三,公众对相关部门处罚过严啧有烦言。护士非工作时间打麻将,多大的事呢,居然被扣罚3个月绩效,未免过于苛严。有律师认为,医院扣罚绩效涉嫌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诚然,处罚不能任性,更不能违法,否则就难以服众。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处理规定常常引起争议。比如,去年10月,福建省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通报两名教师因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再比如,上班说武汉方言,武汉青山区4名员工被罚款;山西某学校教师放假后到酒店AA制聚餐,被通报批评……这些案例都或多或少引发了舆论的质疑。
问题出在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全方位、全覆盖,落实八项规定、从严约束公职人员,当然不应该有例外。但如果小题大做,动辄问责,就可能制造新的不和谐,也无法维护制度尊严。特别是一些处罚规定不够科学合理,在落实中又走形,搞得人人惶恐,就更值得商榷了。
我们常说好经不能念歪,现在看来,一些地方和单位自行立规,算不算好经也得打个问号。不念歪好经,更不能出台劣经,在与民意共振中寻求科学治理,才不会招致公众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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