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公子”风波未平,“穿山甲公主”又粉墨登场,一位名叫“@绽放的多多”的博主在微博晒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成的美食套餐。特别推荐了穿山甲的几种吃法,比如穿山甲血炒饭、穿山甲和冬虫夏草熬制汤,让人隔着时空都能闻见浓烈的血腥味。
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不力,对野味的嗜好,对畸形的饮食养生文化的追捧,是全国共性问题,穿山甲既然能出现在广西的餐桌上,自然也能出现在深圳的餐桌上。
两起案子有不同之处,比如食客的身份不同。又有相同之处,同样是对野味的变态喜好;同样是在晒图很长时间以后才被人发现;他们的字里行间都流露出那口穿山甲肉带给他们的优越感,而事发后又都删光了自己的微博。
如今,被网友戏称为“躺枪”的穿山甲公主已经归案,而穿山甲公子却仍然逍遥法外。作为当事人,穿山甲公子自然不能逃脱法律之外。不管穿山甲公子是什么身份,只要他在内地违法了,就该受到法律的惩罚。这需要执法部门拿出决心来将之追捕归案。
如果穿山甲公子的身份需要履行比较复杂的法律程序才能回内地受审,那么调查的当务之急就应该适时地落在参与人身上。对穿山甲公子的查处一直有两条线,一条是捕食贩卖珍惜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另一条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作风问题。穿山甲公子只是名食客,穿山甲不是他捕来的,也不是他端上桌的,更不是他一手策划的,事情因穿山甲公子而起,但主角是那群食客和将穿山甲炖成一锅肉的人。这些人网上有照片,人也在内地,要找到参与人,调查上并不存在什么障碍,没有理由被一个尚未归案的穿山甲公子卡住了。
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没有给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就不断会有穿山甲大爷穿山甲大妈、李局长黄书记的出现。这是两起案子的共通之处。吃穿山甲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吃野猫头鹰吃别的野生动物的,吃穿山甲的成了众矢之的,吃别的野味的也不能成灯下黑。说到底,我们要反对的还是背后那种根深蒂固的饮食文化,要警惕的是公子公主们为什么没能体现出当代年轻人、社会的精英阶层观念上的进步,反而在违法之余滋生出炫富炫贵的不良情绪;警惕在严厉的问责制度下,一些官员仍然在想尽办法地取悦自己的胃,想尽办法躲避监管和处罚。穿山甲要救,社会的这些病得治。穿山甲未来的命运某种程度上是跟社会的这些毛病治得好不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每一起穿山甲事件都是观察检验社会治理能力、纠错能力的窗口。监管部门已经在发现环节先失一分,自然不能在调查环节又失分了。
从这个角度说,不管是公子还是公主,光让他们归案是远远不够的,比如广西那名已经被证实了身份的官员,虽然他因为受贿的问题被判了刑,但吃穿山甲这件事,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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