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炎同志任省纪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免去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吴迅同志任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省纪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职务;
正式任命符鹏同志为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董德成同志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积权同志任省纪委、省监察厅巡视员,免去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张一敏同志任省纪委、省监察厅巡视员,免去省纪委派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符福来同志任省纪委、省监察厅副巡视员,免去定安县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肖百成同志任省委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
黄恒俊同志任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祝春荣同志任中共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
蔡仁杰同志任中共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免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职务;
苗延红、田德毅同志任中共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王惠平、孔令德、周国明、孙书南、姚磊、朱东海、林电、刘自更、王澄寰同志任中共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
因中共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海南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撤销,其书记、副书记、委员职务自然免除。
肖强同志任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
吴斌同志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海南日报社(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党委委员职务;
荣健同志任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蒙国海同志任省委统战部巡视员;
黄明和同志任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
蒙晓灵同志任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辞去海口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林绍炜同志任海南日报社(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吴育军同志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华同志任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德铜同志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员,免去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符琼光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省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符晓君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副主任;
王雪林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副主任;
正式任命邓传明同志为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徐斌同志任省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彩萍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
免去王兆民同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职务;
郑颖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免去林回福同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杨俊元同志任省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正式任命杨全光同志为省粮食局副局长;
张大海同志任省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免去王晓桥同志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省乡镇企业局(省农产品加工局、省休闲农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正式任命杨传喜同志为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学才同志任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免去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省财政国库支付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傅俊华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徐肖红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何先英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少山同志任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副巡视员;
刘曦同志任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巡视员,免去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职务;
冯勇同志任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巡视员;
胡昌达同志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
王凤奇同志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免去现任职务;
陈晓昆同志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易向阳同志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刘海志同志任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总队长(试用期一年);
谢智强同志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伟志同志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试用期一年);
曹晶同志任省公安厅巡视员,免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职务;
齐见昭同志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杜汉平同志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免去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政委职务;
程兵同志任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正式任命孙有德同志为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
正式任命符雁同志为三亚市国家安全局政委;
冯汉芬同志任省监察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陈集文同志任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免去省纪委派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组长、省农业厅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朱洪武同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程春满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胡德智同志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唐和良同志工作调动,免去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程瑗同志任省商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克强同志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会展局局长职务;
正式任命李映红同志为省审计厅副厅长;
倪健同志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莫裕宽同志任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林盛梁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王生跃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唐文颖同志任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杨烨同志任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王远玉同志任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
袁光平同志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海口市委常委、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郑柏安同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符革同志任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学健同志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炎林同志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朱美莲同志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林媚同志任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免去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
张秀强同志任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免去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林东程同志任省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
梁秋菊同志任省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
免去蔡小惠同志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职务;
刘嘉同志任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免去临高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正式任命吴佳敏同志为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黄一哲同志任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吴育森同志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免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梁寿松同志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免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徐忠贵同志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正式任命黄海浪同志为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正式任命廖长荣同志为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东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洪景春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
郭慧丽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王巍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免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苻彩香同志当选为省妇女联合会主席,任省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
刘锦同志工作调动,免去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职务;
陆明同志任省文联作协党组成员,当选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候选人;
郑红同志当选为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任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
陈鸿亮同志任省贸促会副会长、党组成员;
杨澍同志任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刘彦敏同志任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长征同志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免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夏亚斌同志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森同志任海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符史杭同志任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试用期一年)、纪委书记;
陈伟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褚以海同志任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免去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万才云同志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职务,另有任用;
邢卫民同志任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戈同志任文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吴雄同志任万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薛蕃超同志任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马雪涛同志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李华敏同志任临高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黄循表同志任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免去吴聿名同志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张国同志任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马轶人同志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免去吴党恩同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陈招霖同志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纪明杰同志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胡俊东同志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卢玉光同志的职级晋升为正处级(仅享受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免去傅占文同志省纪委、省监察厅巡视员职务,办理提前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蔡兴教同志省委政法委员会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黄德珍同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包亚宁同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校(院)长、党委委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张松林同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育长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王刚同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余俏琦同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提前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陈一新同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曹江同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宋顺勇同志省公安厅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郭爱生同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计算;
免去李力同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高富强同志省司法厅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李育安同志省司法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算;
免去杨平同志省戒毒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何学波同志省商务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免去黎元炳同志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朱书长同志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算;
免去符存同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王在锐同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算;
免去潘少波同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算;
免去符策科同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算;
免去邓德海同志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算;
免去陈正优同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陈大勇同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张玉南同志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计算;
免去黄俊忠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何霖吉同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邝其文同志文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李宗炳同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算;
免去扈大荣同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职务,办理提前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免去曾渝同志海南医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谢越华同志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计算;
李柏青同志辞去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办理提前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朱玉娥同志办理提前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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