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奥迪女司机肇事后踢打伤者并逃逸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昨日下午,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公布调查结果,称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和殴打他人被太和警方依法处以拘留20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月12日21时19分许,一辆号牌为浙GVF6XX的小型客车在太和县健康路与细阳路十字路口附近与一电动二轮车追尾相撞,造成电动二轮车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然而,该肇事“奥迪女”不仅没有及时对受伤电动二轮车车主进行救治,反而以对方“碰瓷”为由,多番不顾众人劝阻对其殴打,后又肇事逃逸。
事故发生后,太和警方交管大队和案发地城东派出所一边对伤员救治,一边迅速介入调查。在多方传唤无果后,太和警方张贴敦促肇事嫌疑人尽快投案的通知书责成肇事车主接受调查。迫于压力,2月13日晚20时35分,肇事逃逸嫌疑人“奥迪女”李某(女,30岁,太和县马集乡人)到太和县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并供述了肇事逃逸和殴打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和殴打他人被太和警方依法处以拘留20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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