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在承德市双滦区矿机道口,当地一名司机张某酒驾被交警查住接受了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2月7日晚,这名尚无驾车资格的司机心存侥幸再次酒后驾驶路过这里,被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查获。最后,警方对这名司机依法罚款1000元、拘留10日并吊销驾驶证。
2月7日晚,根据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直属二大队到双滦三大队辖区换防集中整治酒驾交通违法。当晚9:30许,在矿机路口,中队长郭瑞龙对过往车辆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时,张某驾驶的车辆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在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张某的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8.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民警核查该驾驶人的详细信息和违法记录后发现,该驾驶人曾于2016年9月21日在这个路口被民警查获过酒驾,当时的酒精检测结果为41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距离本次被查获还不到5个月时间,尚无驾车资格。
据了解,张某当天和亲属在酒店里聚会饮酒。由于张某属于二次饮酒驾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地警方依法对张某给予罚款1000元、拘留10日以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聚会饮酒后,一定要找人代驾,千万不要自己开车,以免发生危险。”中队长郭瑞龙提醒市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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