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2月18日消息,胡王村是位于陕西西安市临潼区的一个城中村,因为地处相对偏僻的城乡结合部,所以平时很少有大客车经过。但是,最近一段时间,胡王村的村道上却一反常态,从早到晚,不少公交车、旅游巴士频繁进出,让这个原本冷清的小村子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村民们说,这些车进村,不是拉人,而是要去村东头找两辆神秘的绿色罐车。
城中村暗藏黑加油车,马路边干起加油生意
按照村民的指引,在胡王村最东头的村道边,记者发现了两辆大客车,依次停靠,占去了一半的路面。仔细观察,大客车旁边停着的就是村民们所说的绿色罐车。
村民们说,这两辆绿色的罐车并不是村里的,早上开来,晚上开走,已经在村道边停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平时还有轿车和几个人在罐车边巡查,很是神秘,陌生人也很难靠近。因为罐车的存在,平时村里见不到的公交车和旅游大巴就成了这里的常客。
原本载客的公交和旅游客车为什么会频繁到访?这两辆绿色罐车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跟随一辆小巴,记者靠近后发现,和小巴车并排停靠的绿色的罐车车尾居然标有明显的防爆标识。绕到另一端,记者看到,在两辆绿色罐车和巴士中间,竟然连接着一条皮管。一头从罐车伸出,而另一头则伸向小巴车的油箱。显然,这辆绿色罐车是在给小巴车加油。
记者找到附近一处制高点,观察这两辆绿色的油罐车。下午三点多,一辆301路公交车开到了油罐车旁边,短暂停留了三分钟之后,就迅速离开。而刚刚还空着手的男子,此时手中却多出一沓现金。20分钟后,油罐车旁又来一辆蓝色中巴车,此时,油罐车驾驶位上的黄衣男子绕到车前,几经忙活之后,中巴车司机将手上的现金,一张一张的递给了黄衣男子。随着来这加油的车越来越多,还有人专门上到车顶,用棍子查看油罐车剩余的油量。
随着天色慢慢暗下来,胡王村的这条村道越发热闹,记者观察,10分钟左右,就会有一辆车开来买油。偏僻的村道俨然成了一个马路加油站,但是对于胡王村的村民们来说,这更像是悬在身边的“定时炸弹”。
私油买卖生意火爆,月收入超45万
汽油、煤油、柴油等替代燃料都是成品油,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商务部制定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只有企业才可以从事成品油零售。那么这村道边的绿色油罐车和他买卖的柴油是哪里来的呢?
卖油男子说外面-10号(柴)油6块4,他这5块4,便宜整整一块钱。价格低廉是他们最大的优势,通过司机们的口口相传,现在来找他们加油的司机越来越多了。每天都会有30辆左右的车来这加油。
男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每辆客车加油100升计算,保守估计每天卖油的收入超过一万六千元。一个月时间,收入超过45万。
而就在记者和男子交谈之际,另一名之前去吃午饭的小伙子回到了油罐车边。此时让人心惊肉跳的一幕出现了,这名年轻的小伙站在易燃易爆的油罐车边,手里却夹着点着的香烟,吞云吐雾,表情泰然自若。
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对储存条件、消防设施都有明确的规定。抽烟极易引发严重后果。
加油车离奇失踪,公安安监介入调查
胡王村共有14个村民小组,1068户,3800多人,加上村里的流动人口,这里的总人数在5000人左右。村东头这两个绿色的油罐车私设站点,倒卖柴油,不仅涉嫌违法,而且时刻威胁着村民们的安全。那么这两辆油罐车到底是哪里来的?马路边的加油站又该由谁来监管呢?
在临潼区交通运输管理所记者了解到,临潼区线路内大部分巴士车,都属于管理所管理,由私人经营,为了降低成本,部分车主往往铤而走险,选择这种非正规途径加油。以一辆29座的大巴车为例,每次加满柴油大概在200升左右,每升便宜一块钱,一次可以节省200元,一个月下来大约可以省下2000元左右。根据其中一辆油罐车的车牌号陕AA7758,记者查到这个牌照的注册单位是西安大唐运输集团顺达危险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但早在05年后就已经报废了。
在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交警大队,备案信息查询显示,这个车牌号原本属于一辆蓝白色的东风油罐车,民警初步推测油罐车可能是套牌,使用假牌照。
当记者再次返回胡王村,却发现,之前那两辆绿色的油罐车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据了解,加油站点的准入属于商务和工商部门,但是执法权则涉及到安监、市场监管、消防、环保等多部门。而这样的路边加油站,不仅油品质量难以保证,操作人员也是无证上岗,不懂操作规程,且没有经过任何专业安全培训,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不但会对环境造成危害,更是火灾、爆炸的潜在导火索。目前,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交警大队已经开始部署相关查处工作。警方将利用辖区监控对运油车轨迹进行查找,顺藤摸瓜查找上线。我们也将对此事继续关注。
(原题为《记者调查:西安城中村暗藏黑加油车,一月卖油收入超45万》)
(央视新闻客户端)
相关链接:
天津一“黑加油车”街头兜售劣质油 价格便宜四成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