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月17日发布的《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单辟一个专栏讨论了资产价格、货币政策与住房金融宏观审慎政策。
在2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2017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工作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强调,要继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报告》指出,为应对资产价格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强化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有针对性地防范房地产金融市场可能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国际上多项实证研究表明,尽管在不同经济周期阶段,不同工具效果存在差异,但总体看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有助于抑制房地产周期波动。”
“当然,仅依靠宏观审慎政策,可能还不足以抑制资产泡沫。”《报告》认为,宏观审慎政策作为新生事物,尚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相关研究也指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协调配合有助于提高调控的有效性。稳健的货币政策有助于保持流动性合理适度,为维护价格和产出稳定、金融稳定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防止资产价格泡沫离不开宏观审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需要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政策框架的作用。
《报告》还指出,需要看到,我国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特殊性。一是结构性特征较为明显,一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价格走势差异较大;二是供需具有一定刚性,住房是基本生活需求,其供给受土地供给限制,相关政策都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
《报告》强调,下一阶段,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各项制度和机制建设,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主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更为重要的是,要从完善财税制度、改进土地占补平衡等方面入手,从供给端解决房地产供需错配问题,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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