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业结构调整中面临的各类风险,需要创新农业风险管理工具,创新农业保险组织、产品和服务,要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鼓励和引导发展农业互助性保险,开展指数保险产品创新,特别是伴随着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制度改革,需要开展价格指数保险、产量指数保险、收入指数保险产品,同时,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并推进保险、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创新。对于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需要创新食品安全责任险、农产品运输保险等。对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风险,需要完善信贷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保险等。
2013年12月30日,岳西县菖蒲镇溪沸村一名村民正在高兴地清点从农村金融服务室的ATM机上顺利取出的现款。(王先国摄/光明图片)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民组织化和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农业布局调整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基于电商物流的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拓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特色小镇的发展等,部分地解决了农户分散带来的金融服务高成本问题,为农业与农村金融的创新奠定了基础,如促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创新、农地和农房抵押贷款、农机具和生产设施质押贷款业务创新等。
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手段,也是农村金融创新和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要求。金融创新的主角应该是市场主体,政府的作用是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策引导、法律规范。
一是,推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如协助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农村支付体系、信用体系建设中应用,完善信用环境,推动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建立部门确权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机制,推进农业农村抵质押制度改革等。
二是,对农村金融机构和业务进行适当的监管。适当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新设、功能增设和权限下放的监管,促进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与规范,实施差别化或优惠的存款准备金制度等。同时,农村金融立法,促进和规范农村金融发展。
三是,对金融机构提供有利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服务,给予激励和扶持。如对涉农贷款增量、涉农保险业务等给予奖励、税收优惠;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信贷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地方政府建立涉农金融服务的风险补偿机制、奖补制度;完善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着眼于为长期性的农业融资提供风险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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