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2日消息(记者李万内 摄影报道)22日,海口美兰区海甸五西路万福新村小区业主苏女士向海口网记者反映称,其一辆刚买一年的电动车在车棚突发火灾时被烧毁,而物业作出无论新旧车辆一律赔偿1000元的处理,且需签订全权转让委托书,苏女士认为这种处理方式不合理。对此,记者从该物业管理处了解到,由于事故责任未正式认定,这1000元只是物业公司垫付的补偿费,并非最终理赔金。
理赔咨询处。
2月9日,万福新村小区停车棚突发火灾,致停车棚内245辆电动车被烧毁,77辆电动车烧损,所幸无人员伤亡。自火灾发生后,物业如何理赔成为车主关心的问题。22日上午,海口网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设立理赔咨询台,不时有车主过来咨询。记者看到,被烧毁的车辆仍然维持现状,火灾殃及处一片狼藉。
被烧毁的车辆。
据苏女士介绍,其被烧毁的车辆是去年花了3800元购买的,平时上班、出行都靠这辆电动车,现在被烧毁后出行极其不便,希望物业能尽快妥善解决理赔问题。“前几天听到不管新车旧车都是先赔偿1000元,而且还要签订全权转让委托书,如果不签不知道何时才给处理。”苏女士认为,物业既然是和车主协商,那为何还要签订全权转让委托书,而且还不能一次性理赔。
对此,记者采访到万福新村物业管理处负责人王先生,其表示不存在只赔1000元的说法,且这钱并非最终理赔金。目前理赔及财产评估工作已由保险和评估机构负责,评估认定额度出来了后物业公司会和车主协商二次补偿,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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