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企业负责人明知自家工厂失火,却不主动施救,在消防部门赶到火灾现场救援时,该老板甚至还玩起了“消失”。23日,无锡市惠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消息称:洛社镇石塘湾一油品厂负责人黄某在工厂失火后采取关闭手机等消极回避态度,严重了影响救援方案,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目前,无锡惠山警方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对黄某处行政拘留10日。
据了解,2月16日21时15分许,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石塘湾一油品厂发生火灾,经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处置,当晚23时许,明火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虽然上述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该油品厂负责人黄某在明知自己厂内储油罐发生爆燃火灾事故后,既没有及时报警、也没有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并在公安消防部门救援时采取关闭手机等消极回避态度,严重影响了救援方案、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事发后,黄某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2月17日至石塘湾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火灾时,其害怕承担法律制裁,迟迟不到现场的违法事实。
对此,惠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日也发布了安全提醒。即:一旦发生火灾,失火单位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全力协助消防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市民群众也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才是终极目标。
据悉,2月16日那场火灾之后,惠山区安委会在次日就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部署惠山区全区安全检查,并提出要做好节后和当前各行各业复工复产、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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