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国银监会等四部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实现客户资金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防范网络借贷资金挪用风险,银监会研究制定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称“指引”)。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想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指引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地方主要有四点:
第一,把之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为商业银行;第二,强化了存管人免责条款,不对借贷行为保证、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第三,增加了非银行机构开展存管业务的处罚,整改期改为6个月;第四,将担保人相关资金纳入存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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