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3日消息(记者黄晖)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药监局”)23日公布了2017年第七期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通告显示,该局抽检食品20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
据悉,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糕点、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七类食品202批次,合格样品19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中糕点3批次;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通告如下:
(一)东方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芝麻酥饼,柠檬黄检出值为0.017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海口海港琼香蛋糕屋制作的蛋糕,柠檬黄检出值为0.0131g/kg,日落黄检出值为0.0032g/kg。标准规定均为不得检出。
(三)儋州那大韵味食品厂生产的酥饼(规格:300g/包),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37.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四)琼海嘉积积庆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湛江市赤坎新味食品厂生产的新味牌金标王(酱油,规格为610毫升),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为0.11g/100mL。标准规定为≥0.40g/100mL。
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省食药监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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