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河池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依法查处了发生在该市的“索桥断裂造成人员死伤”网络谣言案。据调查,该谣言首发者为河池市凤山县某建筑公司一名41岁的男性员工陈某,发布谣言信息是“觉得好玩”。(2月23日《华西都市报》)
春节过后,一些地方的网络谣言不断出现,其中流传比较广的谣言是一则“索桥断裂造成人员死伤”视频,它让四川、江西、广西等地的很多景区“躺着中枪”。在肆无忌惮的谣言面前,很多景区第一时间进行了辟谣并报警。广西河池警方组织精干警力对谣言信息源开展调查,并依法惩处谣言首发者,阻止了谣言的继续传播。
对于网络谣言,相信经常上网的朋友并不陌生,从“明星死亡”到“小孩丢失”,从“准考证遗失”到“地震发生”,从“XX病毒”到“XX致癌”……一个又一个网络谣言,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刺激着网民的视神经,败坏着互联网的公信力。虽然互联网管理部门和警方经常都在辟谣,但这些信息却如斩不断的野草,“春风吹又生”,遇到合适的时机就大面积出现,既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又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的网民数量越来越庞大,但并不是所有的网民都具有较高的网络素养和识别能力。像广西查处的这位“觉得好玩”的建筑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编撰和转发谣言信息,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而一些网民,特别是部分低龄和高龄网民,出于“消息来得快”的炫耀心理和对亲朋好友的提醒心理,很容易被这类看起来非常逼真的信息所蒙蔽,在有意无意中助推着谣言的传播,为层出不穷的网络谣言奠定了人群基础。
网络时代是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网络谣言也是世界各国都普遍面临的时代难题。几年前,互联网业界一位“意见领袖”曾深入研究过治理网络谣言的路径。他认为,治理网络谣言需要做到“四个止于”:一是政府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作为利益相关方一定要积极发言,掌握第一话语权,避免失语,避免沉默,让谣言“止于公开”;二是网站应建立完善制裁造谣传谣机制、诚信建设机制等,让谣言“止于机制”;三是网站、网民树立法律意识,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手段,追究造谣、侵权、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让谣言“止于法治”;四是提高网民文化道德素养,不盲目跟风,不人云亦云,加强自律,理性思考,让谣言“止于智者”。现在看来,这四条仍然是治理网络谣言的“金科玉律”。但愿那些“觉得好玩”的谣言制造和传播者能够严格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网民。
文/杨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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