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在安徽合肥召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在12个城市启动试点工作。
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据介绍,合并实施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而是在保留各自制度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新的发展理念,通过制度政策衔接、整合资源,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更具协调、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参保扩面机制、待遇保障机制、基金管理机制、医疗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统一经办管理机制。
着眼于两个险种的一体化运行管理探索,在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是第一次。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做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可以让更多职业妇女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进一步解决部分育龄妇女“不敢生”问题,有利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和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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