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或将不再限于8月31日,将由各省统筹确定
孩子入学早好还是晚好?
家长老师看法不一
省教育厅:将出台文件对招生工作进行说明
以往,有一个让妈妈们普遍犯愁的问题:教育部门规定,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上小学,出生日期晚一天都不行!有些妈妈甚至要赶在9月1号前剖腹产,就怕宝宝晚上学一年。
今年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各省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和新政策,但社会各界已在热议: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学入学截止日期了?那么,教育部的这个文件,会让8月31日这个数据有所改变吗?
观点一
孩子迟一年上学其实很幸福
谈及入学年龄,很多家长有话说。鲁女士的儿子浩浩今年在海南中学读初三,小伙子身材高挑,是学校运动会的长跑选手,弹得一手好钢琴,还会拉小提琴。每当邻居前来询问教子经验,鲁女士总会说,浩浩出生在10月份,比同年出生的几个小伙伴晚了一年上学。上小学之前那一年,他并没有待在幼儿园里,而是由爸爸每天带着跑步、打球、游泳、学唱歌、学弹琴。“孩子真正上了小学后,因为功课、考试等压力接踵而来,想培养兴趣爱好也难抽出时间了。”鲁女士说,“8月31日后出生的小朋友迟一年上学,其实是名正言顺、最幸福的一年。”
“一年级的系统化学习,对于不满6周岁的孩子来说是比较难完成的,无论是从专注力、模仿力、理解力等方面考虑,还是从身心发育方面考虑,实在不适合再提前入学年龄。”很多小学老师认为,8月31日这个时间点挺好,建议不要调整了。当了20年小学教师的王女士说,以前的孩子都是7岁上小学,相比而言,如今的孩子6岁上一年级,已经提早了整整一年了。她带过很多届一年级,个人感受是:有的孩子年龄小,接受能力差,学习跟不上,对个人自信心是个很大的打击。有的孩子早早上学,甚至会发生尿裤子等行为。
观点二
改为12月31日比较有人情味
“不是总说家庭教育很重要吗?何不提供个较宽松的时间让家长决定是否入学?比如设当年最后一天为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这样岂不是更有人情味?”海口顾先生的观点是,把小学生入学的截止出生年月改为12月31日,把是否送孩子上学的选择权交给家长。
顾先生的女儿今年上小学四年级。因为女儿是10月初出生的,当年为了送孩子随同龄人上小学,费了好一番周折,依然无果。“和孩子一起上幼儿园的娃娃大都上小学了,只有少数几个不满6周岁,报不上名。”顾先生原本想着,不能进公办小学的话,就去民办小学报名吧。没想到,孩子年龄不够,连招生较为活络的民办小学也不收。理由是,教育部门卡得紧,年龄不够入不了学籍。
忙活了一个多月,多方打听、尝试无果后,顾先生最终只能让女儿多上一年幼儿园。“现在上小学和初中都是接受义务教育,学杂费什么的全都不用交。幼儿园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女儿多上了一年幼儿园,学费和保育费花了近2万块。”
观点三
年龄放宽一个月需增几千个学位
很多准妈妈聚在一起,最喜欢聊的话题之一,就是孩子出生的时间点是否能够年满6岁当年入小学。准妈妈刘女士认为,尽管教育部给出了大方向,让各省有了选择的自由度,也让就读一年级的截止时间有了松动的可能。但城乡学位供求差别大,对城市学校来说,维持现状可能性大。
“随着二胎时代的到来,城区学位越来越紧张,如果要变动,牵涉面很大,有关部门必须进行一番摸底考察,如适龄儿童现在是多少?未来是多少?学校够不够?硬件软件如何?老师数量如何等等,这些都要统筹考虑和安排,不是说变就变的。”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人说,近年来随着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海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相当紧张,哪怕把出生年龄放宽一个月,就需要再增加好几千个学位才行。
省教育厅回应:
将出台文件对招生工作
进行说明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人回应称,待收到正式文件后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来落实,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调查摸底,来决定入学时间是否调整。据介绍,将入学时间限制8月31日前满6周岁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说,海口、三亚,文昌,琼海,东方和儋州等市县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有一个入学年龄截止日期的限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源较多、学位紧张的矛盾。“不久之后,省教育厅及各市县教育局将出台文件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行说明,包括小学入学年龄,都会进行说明。”
“8月31日前须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的规定
从何而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其实,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里早有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1992年实施)明确: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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