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红梅)
日前,海南省纪委对检察机关移送的陵水县委原副书记许红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
经查,许红梅在担任陵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租赁土地、建设社会管理综合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承揽村级活动场所项目等方面,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许红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私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许红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海南省纪委)
许红梅个人简历
许红梅,女,汉族,1971年8月出生,吉林农安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大学学历。
1992.09 — 1994.11 共青团屯昌县委办事员
1994.11 — 1996.07 共青团屯昌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6.07 — 1997.04 屯昌县县委办公室干部
(其间:1994.08—1997.06中央党校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4 — 1999.10 屯昌县南吕镇副镇长
1999.10 — 2001.08 共青团屯昌县委副书记
(其间:1999.08—2001.12中央党校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1.08 — 2002.02 共青团屯昌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2.02 — 2003.10 共青团屯昌县委书记
2003.10 — 2006.10 屯昌县新兴镇镇委书记
2006.10 — 2006.12 屯昌县农业局局长兼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其间:2006.03—2006.06挂职任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客户二处处长助理)
2006.12 — 2011.05 陵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1.05 — 2011.11 陵水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11.11 — 2016.06 陵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任县委党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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