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一段10秒的视频,视频中显示一名身着青色上衣的男子对着一辆警车内辱骂,而且还有“你下来”等挑衅性话语。网友发文“这个可以法办了不?”随后这段视频被网友大量转载。很快,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官方微博作出回应:“辱骂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已经违法!《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事发时交警已经报警!”同时“同时敦促此违法人尽快到交警莲湖大队或红庙坡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3月1日上午,交警莲湖大队西稍门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发2月10日下午4时50分许,交警驾驶警车对工农路占用公交车道的车辆进行执法取证,路人吕某明途经警车时,无故上前对着警车内的民警辱骂,整个过程持续了四五分钟,事发时民警报警,而吕某明乘坐一辆私家车离开。在向公安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报警后,经过调查,警方查明吕某明名下经营一辆出租车,警方在通过出租公司联系口头传唤吕某明未果,而吕某明也始终不愿前来接受调查询问。
该负责人介绍,随后的几天里,警方经过大量工作,吕某明终于于2月27日下午来到交警部门接受询问调查,并向当天执勤民警道歉。当天下午,吕某明被移交公安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28日下午,吕某明社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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