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海口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关于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要求和精神,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暂停”政策,海口市人民政府今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意见》共分十条,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肃市场秩序,多部门联合加大依法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房地产违法广告、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违规销售、“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管理;强化预售资金和二手房资金管理;期房不得进行二手交易;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三是加强正确的舆论宣传,各级住建部门和宣传部门要积极、公开、客观就我市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及时发声,严禁散布虚假消息和不实言论,对制造散布虚假信息的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是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工作机制。市住建部门牵头,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市房地产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我市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意见》的出台,将重点监管开发企业的违法广告、违规销售、未明码标价、“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据了解,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2017年3月1日上午,市住建局已对慧远美林谷、蓝城印象、海信华庭、海航万绿园壹号等四个项目进行了约谈;2017年3月1日下午,市政府、市住建局召集我市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5家中介机构召开座谈会,要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违规销售、未明码标价、违规代理销售”、“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由市住建、物价、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组成的海口市房地产市场联合整治工作组对已约谈的4家房企及华盛中央公园、星华海岸城、晨晖帝景等共15家房地产企业涉嫌不合规销售行为进行查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市范围的集中整治也将在近期开展。
下一步工作,我市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将继续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实时监测、即时反馈、及时应对的长效机制,提高对行业监控的敏感度和准确度,对行业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在保持稳定中实现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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